jQuery——JavaScript 冲击波
jQuery 1.0 已经于美国时间 2006 年 8 月 26 日发布。这是一个好消息,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超级优秀的 JavaScript Framework。
我本身不是 JavaScript 行家,只懂些编程中最基本的东西,甚至连门都没入。但我却能从 jQuery -- New Wave JavaScript 做很多事情,而我相信,如果使用最原始的 JavaScript 编写方法,我还得费上至少一年时间来学习,才能达到相同的效果。
这当然不是我喜欢它的主要理由。它的 CSS 选择器和 XPath 操作器让我最兴奋。写 JavaScript,最基本的就是对 DOM 的选择与操作。JavaScript 自然提供有大量的 API 供使用,但是要精确地选择某个(些/类)元素还是相当苦难,最简单的例子,需要选择 class,我们没有现成的 getElementsByClassName 可用,要达到目的,甚至连正则表达式都用上,而 jQuery 只需 $(".class")
,像 CSS 中选择元素一样对 DOM 进行选择。所以,假如你也是一个 CSS 写手,你会迅速明白这些 $("div.class")
, $("#id + .class")
, $(".class > a")
是啥意思。而 $(".class/../p")
这种最基本的 XPath 的东西也不难懂,总之,DOM 选择就用 CSS 选择器的思维来思考即可。这对我来说,实在太方便了。
而操作,jQuery 提供的 API 也十分浅显易懂,我们不用管它背后用什么实现。比如 $("p.surprise").addClass("ohmy").show("slow");
,表示,给 class
为 .surprise
的 p
元素赋予 .ohmy
的 class
,然后显示(show)出来。我相信,即使第一次见到的人都知道它在干嘛。实际上,我就是第一次见到它就深深爱上了 jQuery。
从上句中也得知,实际上 jQuery 对象的操作是可以 Chainable(咋翻译好呢),你可以对一个 jQuery 对象传送不止一个信息(函数),这实在也太方便了。
还有一点,基本上,jQuery 的代码都简洁易读,个人看法,这要归功于函数式编程(functional programing)方式,我认为这是一种强大的,优雅的编程方式,所以我更喜欢。
当然,我说过,我并不会编程,我说的东西可能都很肤浅,但它确实让我从中找到编程的乐趣,Thank you, John!
Update:来自 jQuery Eases JavaScript, AJAX Development 的一段话,个人深表赞同:
jQuery is "not a huge, bloated framework promising the best in AJAX---nor is just a set of needlessly complex enhancements---jQuery is designed to change the way that you write JavaScript."